評估制度

  1. 每學年三次考試,上學期一次、下學期兩次。
  2. 每次考試於考試週前兩星期進行,隨堂進行;筆試由同級協調同週進行。
  3. 考試形式:(如下)

     一年級

考一

考二

考三

 

唱歌60%

不設考試

樂理20%

 

課堂表現20%

 

二年級

考一

考二

考三

唱歌60%

樂理20%

課堂表現20%

 

三、四年級

考一

考二

考三

唱歌 40%

唱歌40%

樂理40%

樂理 40%

牧童笛40%

牧童笛40%

課堂表現 20%

課堂表現20%

課堂表現 20%

 

五年級

考一

考二

考三

唱歌 40%

樂理40%

唱歌40%

樂理40%

牧童笛40%

樂理40%

課堂表現 20%

課堂表現20%

課堂表現 20%

 

六年級

考一

考二

考三

唱歌 40%

樂理40%

唱歌40%

樂理 40%

牧童笛40%

牧童笛40%

課堂表現 20%

課堂表現20%

課堂表現 20%

 

  • 五、六年級

必須有樂理考試卷。

  • 將三部份分數加起後,以五的倍數登分,方法如以下例子:

63,64,66,67→65

68,69,71,72 →70

注意76,77,78,79,81,82 → 80(因為是B 等級)

注意86, 87→90(因為是A等級) 。

粉嶺公立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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