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估政策

 

  1. 全年共進行三次考試,每次考試前分別進行兩次進展性評估(進展性評估的分數不計算於考試成績內)。
  2. 考試範疇:包括讀、寫、聽、說,共四個項目。
  3. 滿分為一百分。時限根據各範疇的考核時間。
  4. 評估內容包括閱讀(50%)、寫作(30%)、說話(10%)、聆聽(10%),共四個項目。
  5. 閱讀包括閱讀理解及語文知識兩個範疇。
  6. 說話評估分別以個人評估形式及小組討論形式進行。
  7. 小一考試一不進行紙筆評估,改以專題習作模式評核。
粉嶺公立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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